请把有以下标记的小型充电式电池丢入公共设施内的资源回收箱,或丢入设置在电器店等的一般社团法人JBRC的回收箱。
※为了绝缘,请在电池两极上贴上透明胶带后再丢弃。
※请将电池拆卸下来,只丢弃电池部分。
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其它回收地点(电器店等)。
出现膨胀、漏液、破损等现象的充电式电池不能丢入一般社团法人JBRC的回收箱。相关丢弃方法请咨询经销商或制造商。如果制造商等不实行回收,请遵照以下注意事项,将其丢入公共设施内的资源回收箱。
※如果无法将电池从设备上拆卸下来,相关废弃方法请咨询经销商或制造商。智能手机或者手持风扇等小型电子设备也可丢入小型电子设备回收箱。
※加热不燃烧卷烟和电子烟可以通过一般社团法人日本香烟协会回收,也可以放到诸如设置在市内电器店以及公共设施内的干电池回收箱。
※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可以通过自行车经销商回收。可在一般社团法人JBRC的官网检索回收点。
贴上透明胶带保证绝缘后,丢入设置在电器店等场所的回收箱内。
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搜索回收箱设置店的信息。
(一般社团法人)日本灭火器工业会与当地的经销商合作,对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详情请确认(株式会社)灭火器回收再利用推进中心的官网。
请咨询经销商,或者通过由制造商等实施的“摩托车回收系统”进行处理。详情请确认(公益财团法人)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的官网。
050-3000-0727
(9:30~17:00 周六、周日、法定节日、年末年初除外)
公司、商店、医院等机构产生的垃圾不能作为家庭垃圾处理。
点击这里查看业务垃圾的处理方法。
因为市属垃圾处理设施无法处理石油液化气罐、还没用完的灯油罐以及涂料罐、汽车、轮胎、钢琴、电瓶、农机具、农药等物品,所以不回收上述物品。相关丢弃方法请咨询经销商或制造商。
临时产生的垃圾(搬家等产生的垃圾),如果无法在规定的垃圾丢弃日处理,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请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联系自行搬运垃圾事前受理中心,进行申请。
费用(垃圾处理手续费) 每10kg 140日元
在自行搬运垃圾事前受理中心记载的个人信息,只会使用在垃圾搬入量统计和垃圾处理统计资料当中,不会用在除此之外的任何地方。
搬运和处理垃圾的时候,请委托市指定的垃圾回收公司。相关费用请直接咨询您委托的垃圾回收公司。
请从“委托一般废弃物回收搬运指定公司回收垃圾”页面进行确认。